【固体废弃物污染防治】工业固体废物和危险废物处置 2020年,海口市生态环境局严格执行工业固废和危险废物申报登记、危险废物转移审批和危险废物经营许可制度,固体废物得到有效监管和安全处理处置,逐步实现危险废物收集、贮存、运输、利用、处置的全过程监管。全年全市工业危险废物产生量2522.7吨,处置量2738.23吨(处置往年贮存量271.86吨),贮存量107.78吨,安全处置利用率100%。主要工业危险废物产生前5位的为废药物、药品,废有机溶剂与含有机溶剂废物,其他废物、精(蒸)馏残渣。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工业危险废物、医疗废物、生活垃圾产生量分别为7.15万吨、0.25万吨、0.28万吨、120.3万吨,处置利用率99.2%。
危险废物规范化管理 市生态环境局印发《海口市2020年危险废物规范化管理督查考核工作方案》,开展危险废物规范化管理专项检查与整治。按照“一季一重点”,采取“企业自查、区级全面检查考核、市级抽查考核”的方式,组织市环境监察局、各区环境执法人员对全市176家危废产生以及经营单位开展现场规范化管理现场执法抽查。重点对全市68家重点监管单位开展危废规范化管理指标体系考核。经核算,54家产废单位危废规范化管理抽查结果为53家达标,1家基本达标,危废规范化管理抽查合格率99%;14家经营单位危废规范化管理抽查合格率96%。
医疗废物监管 打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阻击战,妥善做好医疗废物转运工作。印发《海口市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医疗废物及废水处置应急预案》《关于规范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医疗废物、医疗废水和特殊垃圾监管及环境应急监测工作的通知》,建立与省生态环境厅、海口医疗废物处置中心应急工作沟通机制,做到疫情垃圾规范处置、应收尽收,同时做好医疗废物处置能力研判,确保海口市在疫情防控期间,疫情医疗废物以及一般医疗废物得到100%安全处置。全年全市1001家医疗机构累计转移处置医疗废物2843吨,其中疫情医疗废物308吨。
(市生态环境局 姚 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