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影视产业扶持】2020年5月,《海口市促进影视产业发展若干规定》印发实施,鼓励知名电影创作人(编剧、导演和演员)在海口投资设立影视企业,对影视企业落户海口最高奖励400万元,奖励本市影视企业作为第一出品方拍摄的获奖影视作品等。7月,市委宣传部与中国电影美术学会、海南广播电影电视传媒集团签署战略合作协议。年内,举办2场高规格论坛,引进导演高群书在“电影工厂”建演员培训学校。在《海口市促进影视产业发展若干规定》和海南自贸港政策吸引下,三木等著名策划人,黄晓明、张嘉译、沈腾、管虎等一批影视人才到海口考察、注册公司。光线传媒、开心麻花、华谊兄弟等一批公司和项目洽谈注册和落地事宜。年内有500余家影视公司在海口注册,光年国际影视文创中心(海口)有限公司拍摄《燃野少年的天空》《我的初恋十八岁》等电影。
(市委宣传部 王跃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