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海口市房屋征收局对接棚改项目融资主体、承接主体、金融机构和市区政府相关部门,完成项目资金的统筹拨付、使用管理、遗留问题的解决、审计整改和债务化解等各项工作,确保各项目顺利推进;研究制定《海口市棚户区改造项目资金使用监督管理制度》《关于进一步明确棚改工作经费使用范围的通知》等文件,进一步规范棚改购买服务费、政府配套资本金和项目工作经费等各类资金的使用和拨付流程,确保棚改资金专款专用,解决棚改项目资金拨付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全年累计拨付征收补偿款5.45亿元,工作经费1.17亿元,拨付购买服务款20亿元;中央基础设施专项资金1.21亿元;审核监管棚改项目和市政道路补偿协议、过渡费协议共1921份,补偿安置费、过渡费共0.68亿元,有力地推动各棚改项目的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