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海口市住建局草拟《海口市建筑节能与绿色建筑“十三五”专项规划》,经专家评审通过,在征求相关部门意见修改完善后上报市政府审议。根据省住建厅有关文件规定,民用建筑节能由审查制改为备案制。5月18日,国务院办公厅公布《关于开展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试点的通知》,精简审批环节,取消建筑节能设计审查备案。根据国务院文件要求,市住建局于10月初开始取消建筑节能设计审查备案事宜。海口市新建民用建筑全面根据有关政策要求采取节能措施,年底,新建397万平方米建筑,有112万平方米建筑配建太阳能热水系统,共安装2.7万平方米太阳能集热器。新建397万平方米建筑中,绿色建筑393万平方米,占比99%,推广效果显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