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垦区棚户区改造。2018年,海南省下达海口市垦区棚户区改造任务115套,下达中央补助资金103.5万元。至12月10日,实际开工建设115套,建设任务完成率100%,中央补助资金均通过“一卡通”拨付到垦区改造户手中,拨付完成率100%。(2)保障性住房项目管理。市住建局研究制定海口市人才房政策并推动重点项目建设,年内完善《海口市经济适用住房管理办法》《海口市公共租赁住房保障管理办法》《海口市引进人才住房保障实施细则》《海口市人才住房配售管理办法》的编制,修订《海口市职工住房补贴办法》。4月8日公布实施《海口市2018年度公共租赁住房、经济适用住房及限价商品住房保障标准》,对海口市城镇居民住房保障标准实行动态管理,确保海口市公共租赁住房、经济适用住房和限价商品住房保障实施工作的可持续性。妥善解决海口市住房制度改革工作的遗留问题。协调完善采购500套公租房源的前期手续,加快实施217套公租房装修,加强协调指导监督,推动五源河三期项目建设。至12月底,全市共受理政府统筹建设保障性住房申请2676户,审核完毕并通过2200户。各区中心实施公租房配租110套、市中心配售经济适用房1071套。全市发放城镇低收入公租房货币补贴家庭3300户,共1900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