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州市冷水滩区人民政府
关于向乡镇(街道)下放部分经济社会
管理权限的通知
冷政发〔2020〕1号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工业园区、马坪农业开发区,区直各单位,中央、省、市驻冷各单位:
为深入推进我区“放管服”改革,提升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管理服务能力,激发市场活力,切实便民利企,根据《湖南省赋予乡镇(街道)经济社会管理权限指导目录》要求,结合我区实际,区人民政府决定下放90项经济社会管理权限到乡镇、街道(详见附件)。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坚持务实管用原则
凡乡镇、街道迫切需要,且有条件、有能力做好,又不会引发重大政策风险和法律纠纷的事项,今后要逐步赋权。区人民政府将及时对赋权目录进行动态调整。
二、最大程度实行就近办
本次赋权事项中能通过政务服务一体化平台上传办理,且不需要乡镇、街道签具意见的事项,在赋权给乡镇、街道的基础上,同时采用服务前移的方式赋权给村、社区。除承接事项外,与承接事项相关属于“一件事一次办”范畴的,承接机构必须按照“一件事一次办”的要求,一并采用服务前移的方式予以办理。
三、必须做到权责一致
赋权后,承接机构为辖区内相应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对实施行为负直接责任,赋权单位承担法律规定的相应责任。
四、切实加强协作
赋权后,区直单位要加强对承接机构的指导、培训和监督,提升其履职能力,并及时纠正承接机构的不当行为。承接机构要主动向区直单位反映实施过程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对专业性强、人员设备要求高,承接机构难以单独实施,请求区直单位支持的,区直单位不得拒绝。对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的,将按规定实行问责。
五、严格督查考核
区政府督查室将适时对赋权事项落实情况进行跟踪督查。对应当赋权而不赋权、应当承接而不承接,或者阳奉阴违、故意设置障碍的,将严肃问责。将赋权事项的落实作为区直单位和乡镇、街道年度绩效考核和“放管服”改革单项考核的重要内容。
附件:冷水滩区赋予乡镇(街道)经济社会管理权限目录清单(第一批)(共90项)
永州市冷水滩区人民政府
2020年1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