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1月16日,国家海洋督察组第六组向海南省通报督察意见,海口存在的问题共10条(全省共性问题4条、海口个性问题6条)。针对存在的共性和个性问题,对照全省的整改方案,海口市海洋督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研究制定完善整改措施,在征求各相关单位意见和报省整改办审查后,形成《海口市贯彻落实国家海洋督察反馈意见整改方案》报请市海洋督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审议。为保证各项整改工作按时高效落实,按照边整边改的原则,在修改完善整改方案的同时督促各级各部门按照整改方案确定的时间节点有效推进整改落实工作,并严格落实进展调度制度。对围填海项目问题,制定《海口市围填海项目“一岛一策”整改方案》,针对整改的重点、难点问题认真做好研究和协调工作,尽最大努力解决,确保整改工作有序高效推进;贯彻落实海口市落实中央环保督察反馈意见整改工作要求,有效制定中央环保督察指出存在问题的整改措施,并严格执行各项整改工作制度,建立和完善整改工作台账。督促各整改责任单位分别完成灯塔酒店项目施工便道的拆除、如意岛项目违法填海的案件审查并下达处罚决定书、南海明珠项目海洋生态环境影响后评价、灯塔酒店项目环境影响后评价、“一岛一策”中3个围填海项目的控规修订、北港岛保护与利用开发项目问题、千禧酒店项目施工便道的拆除整改等正在整改要求和计划稳步推进。对水产养殖污染问题,制定《海口市关于中央环保督察及国家海洋督察反馈意见涉及水产养殖问题的整改工作方案》,组织开展池塘养殖退出工作,美兰区《演丰镇博度片区退塘还林工作实施方案》经市政府审议,于6月27日印发实施,计划退塘还林约54.47公顷;桂林洋经济开发区制定《海口桂林洋开发区海岸带陆域200米Ⅰ类红线区水产养殖退出补偿工作实施方案》,计划退出养殖池塘10.15公顷;秀英区完成海岸带200米范围内养殖场摸底工作,计划退出水产养殖6.4公顷。同时,集中对养殖片区着手建设尾水处理,美兰区计划建设塔市养殖片区池塘养殖尾水处理站,计划投资322万元;秀英区安排1500万元,计划在博南、荣山等集中养殖片区建设养殖尾水处理设施,博南养殖片区已建成养殖尾水处理沉淀池4个。此外,在东寨港海水增养殖区、灵山高位养虾池养殖区、塔市高位养虾池养殖区等养殖集中区域开展水质监测6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