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县政府第17次常务会】 2020年11月27日,李天明在常务会议室主持召开2020年县政府第17次常务会议,审议殡葬改革工作。
会议听取了县民政局关于殡葬改革工作的情况汇报,审议了《道县殡葬改革工作实施方案》《关于成立道县殡葬改革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道县殡葬管理实施办法》《道县殡葬管理追责办法》《关于党员干部带头推动殡葬改革的实施意见》《关于取缔城区搭棚子设灵堂、办丧事的通告》。
会议要求,要深刻认识殡葬改革工作的重大意义,切实加强对殡葬改革工作的组织领导,各级各有关部门要大力推进全县殡葬改革工作,依法处理殡葬改革工作中遇到的重大问题,全力保障殡葬改革工作顺利推进,确保殡葬改革工作取得圆满成功。
会议明确以下事项:
原则同意《道县殡葬改革工作实施方案》《道县殡葬管理追责办法》《关于成立道县殡葬改革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道县殡葬管理实施办法》《关于党员干部带头推动殡葬改革的实施意见》《关于取缔城区搭棚子设灵堂、办丧事的通告》,县民政局根据会议讨论提出的意见,进一步修改完善,按程序报批。
原则同意成立道县殡葬改革工作领导小组,由县委书记吴恢才,县委副书记、县长李天明任顾问,县委常委、县委政法委书记刘军任政委,县政府副县长杨三信任组长,县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周小平,县政协副主席毛长江,县政府党组成员、二级调研员蒋斌,县委副处级职级干部熊昌群任副组长,相关单位主要负责人为成员。
道县殡仪馆及公墓建设项目公益性公墓用地按合同约定执行,经营性公墓用地通过招拍挂程序取得,由县殡葬项目建设指挥部牵头,会同县民政局、县司法局、县自然资源局等相关单位与投资方协商,依法依规采取签订补充协议的方式处理。
《道县殡葬改革工作实施方案》中的惠民政策期限为三年(从2021年1月1日起至2023年12月31日止)。
殡葬执法部门为道县城管局,负责殡葬执法工作。
根据工作需要适时开通到道县殡仪馆及公墓的公交线路。
由县财政适当安排道县殡葬改革工作经费,根据工作需要据实拨付。
本议题提交县委常委会审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