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巡察反馈意见整改】 2020年7月30日,县委巡察办收到《省委第三轮巡视组反馈意见整改工作责任分解表》后制定本县整改方案,拟定具体措施,明确部室责任。将4大类37个整改问题(牵头项20个,协助项17个)层层分解,并拟定103条措施。截至2020年12月,37项整改中,20个牵头整改项目中已经完成或基本完成4项,长期坚持整改16项;17个协助整改项目完成或基本完成3项,长期坚持整改14项。8—9月会同县委大督考委对全县各县直单位的整改情况进行督查,开展督查9次,力促全县省委反馈的整改工作有效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