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海口市生态环境保护局严把项目环境准入,优化项目选址选线,强化污染防治和生态保护措施,保护各类环境敏感目标,维护公众环境权益。全面推进规划环评,对《海口市南渡江疏浚整治工程专项规划环境影响报告书》进行审查,梳理海口市产业园区规划环评开展情况,有效防范环境风险;严把环保审批关,提高环保准入门槛,项目审批严格落实“三个联动”(规划环评与建设项目环评联动、项目环评审批与现有项目环境管理联动、项目环评审批与区域环境质量联动)、“四个不批”(国家明令淘汰、禁止建设不符合产业政策的一律不批;环境污染重,产品质量低,能耗、物耗高,污染物排放不能达标的项目一律不批;环境质量不能满足环境功能要求的,没有总量指标的一律不批;建设项目拟建在自然保护区核心区、缓冲区的项目一律不批)和“三个严格”(严格限制涉及饮用水源保护区、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重要生态功能区等环境敏感区的项目;严格控制高能耗、高污染、高耗资的项目;严格控制项目总量,把污染物总量指标作为项目建设的前提条件),充分发挥环评审批“控制闸”作用。全年共完成环评审批29个、竣工环保验收55个,否决不符合环保审批条件的项目4个,完成环保设施整改1个,核发排污许可证90个(含4个国家新版排污许可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