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海口市根据《海南省农村人居环境整治3年行动方案(2018—2020年)》工作要求,扎实开展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因地制宜大力推进农村生活污水收集处理设施建设,不断改善农村生态环境。海口市农村生活污水治理范围包括秀英区、龙华区、琼山区、美兰区和桂林洋经济开发区。农村生活污水治理项目共涉及17个行政村、117个自然村,年底开工建设。海口市将两批资金共2.61亿元下达各区财政局,拨付给项目代理、代建机构共9427.75万元,占比36.12%。年内完成2个城市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区内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工作,通过采取两种农村生活污水治理模式妥善处理保护区内原住村民的生活污水,投资近600万元,解决6个村庄777人生活污水排放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