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海口市加强组织领导,明确责任分工,推进中央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整改。(1)明确整改任务分工。印发实施《海口市贯彻落实中央第四环境保护督察组督察海南反馈意见整改方案》《海口市贯彻落实中央第四环境保护督察组督察反馈意见整改方案任务分工》《海口市贯彻落实中央第四环境保护督察组督察反馈意见整改措施清单任务分工》,实行整改“清单制”,细化明确整改责任、目标、时限和措施。(2)强化督查督办力度。开展群众信访举报件“回头看”交叉专项督查、自查自纠和对中央环保督察群众环境信访件的整改情况进行抽查,并将环保督察投诉举报件的办理情况与12345政府服务热线的回访进行联动,及时掌握反映事项的处理动态,全面遏制反弹。(3)创新工作方式。实行挂图作战模式,建立海口市环保督察案件管理系统,全市行政区划图上分色标注 633 件群众信访举报件办理情况、反弹及整改情况,绘制环保督察整改一张图,做到动态更新、一目了然、时时督办。在“海口环保”APP上增加“环保督察”板块,实时更新环保督察有关动态信息。各区、各部门都可实时登录“海口环保”APP 查看事项进度情况,对所涉事项进行整改落实。年内,中央第四环境保护督察组进驻海南省督察期间转交海口市办理的群众举报件33批共633件全部办结。中央环保督察海南省情况反馈涉及海口市的21个共性问题各单位均按照整改方案确定的各项措施开展整改并稳步推进;5个个性问题中,“海口市常委会未研究生态环保工作”“鸭尾溪污染”2项完成整改,其他3个问题整改工作均达到整改时序要求。《海南省贯彻落实中央第四环境保护督察组督察反馈意见整改方案任务分工》和《海南省贯彻落实中央第四环境保护督察组督察反馈意见整改措施清单任务分工》中,由海口市牵头、整改期限为2018年底前的整改事项(共20项)完成整改和销号工作,并通过省中央环保督察整改领导小组办公室的形式审查。
(谢荣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