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1月2日,海口市政府印发《海口市突发事件预警信息传输和发布流程规定》。针对灾害性天气,市气象局全力做好气象监测、预报、预警和服务工作,先后启动台风Ⅱ级应急响应1次,Ⅲ级应急响应6次,Ⅳ级9次;暴雨Ⅳ级响应1次,及时向市委、市政府及各有关单位报送气象信息材料,其中重要气象信息快报67期,气象专报169期,预警信号304期、气象预报预警信息和决策短信200余万条等。此外,针对出现概率高、灾害影响局地性差异较大的暴雨、雷电、雷雨大风等气象灾害实行分区预警,同时根据灾害特点及其移动路径,将气象灾害预警信号精确发布到乡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