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医药价格和招标采购工作】国家集中带量采购第一批25种药品自2020年1月1日起在省药品采购平台上挂网销售,截至2020年12月31日,共完成采购金额280余万元;第二批32种药品自2020年5月1日起在省药品采购平台上挂网销售,截至2020年12月31日,共完成采购金额65万余元;第三批55种药品自2020年11月28日起在省药品采购平台上挂网销售,截至2020年12月31日,共完成采购金额21万余元;湖南省抗菌药物自2020年5月1日起在省药品采购平台上挂网销售,截至2020年12月31日,共完成采购金额567万余元。全年共计完成采购金额934万余元。
自2020年1月1日起,全县各类公立医疗机构全面取消医用耗材加成,公立医疗机构所有单独面向患者收费的医用耗材,以实际进购价格为基础实行“零差率”销售;自 2020 年12月 1 日起,全县公立医疗机构必须通过湖南省医药集中采购平台采购人工晶体10省省级联盟中选产品和联动产品;全县公立医疗机构部分医用耗材:吻合器类(腔镜吻合器及钉匣/钉仓、开放手术直线切割吻合器及钉匣/钉仓、管型吻合器、痔疮吻合器)、骨科创伤类(接骨板及配套螺钉、髓内钉及附件)、冠脉扩张球囊类3大类医用耗材自2020年11月10日起执行国家集中带量采购。
自2020年9月1日起,全县各公立医疗机构按照《永州市公立医疗机构服务价格目录(2020)》收费标准执行新的医疗服务项目价格收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