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境整治】 按照“条块结合、包干负责,重心下移、属地管理”的原则,以加强基础设施建设为重点,标本兼治,治本为主,强化措施,落实责任,积极动员辖区各单位、居民广泛参与“文明创建”工作。人居环境整治,拆除空心房600余座6万余平方米。加强文明、卫生宣传,建立健全卫生保洁、卫生评比、门前三包、禁放禁燃烟花爆竹、禁烧冥纸制度,严格执行殡葬管理规定,建立社会诚信等长效机制,全民卫生习惯及文明程度大幅提升。按照县“六带”要求,认真落实环保、乡级河长一旬一巡、村级河长一周一巡制度,推进沿河岸线治岸治渔,落实长江十年禁渔规定,确保空气质量优良、饮用水源地水质达标、打造上关的绿水青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