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公路治超非现场执法的通告
道政函〔2020〕82 号
为进一步加强货运车辆超限超载治理工作,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公路基础设施完好,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公路安全保护条例》《超限运输车辆行驶公路管理规定》(交通运输部令2016年第62号)、《湖南省货物运输车辆超限超载治理办法》(湖南省人民政府令第296号)等法律法规,现就采取科技治超手段,启用公路治超电子检测抓拍系统开展公路治超非现场执法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公路治超非现场执法动态自动称重检测及电子抓拍区域:1.梅花镇棠下村G207线3400+850米;2.蚣坝镇S347线K104+380米。
二、经动态自动称重检测和电子抓拍系统记录的货运车辆违法超限超载运输行为,由公路管理执法机构根据《超限运输车辆行驶公路管理规定》(交通运输部令2016年第62号)等法规规章规定,对超限超载运输当事人(车辆的驾驶人、所有人或管理人)依法实施行政处罚。
三、货运机动车辆途经动态自动称重检测路段,驾驶人为达到干扰或者逃避动态自动称重检测目的实施使用其他机动车辆号牌、故意遮挡号牌、违反禁止标线行驶等违法行为的,由公安交警部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等法律法规依法处罚记分。
四、接受违法超限超载运输处罚地址:道县公路局(道县道州北路437号),电话:0746—5223489。
五、本通告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
道县人民政府
2020年11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