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跨区域突出犯罪综合整治的通告
道政函〔2020〕95 号
为切实解决道县制贩假币、外流贩毒、碰瓷诈骗、电信网络诈骗、外流盗窃等跨区域犯罪突出问题,防范化解重大风险,维护社会稳定,县委、县政府研究决定,自2021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止,在全县范围内开展跨区域突出犯罪综合整治三年攻坚行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等法律、法规,特通告如下:
一、高举法治旗帜,弘扬社会正气。一段时间以来,道县个别地区制贩假币、外流贩毒、碰瓷诈骗、电信网络诈骗、外流盗窃等跨区域犯罪多发、群发,犯罪嫌疑人为获取非法利益,不择手段,严重败坏道县形象,影响全县经济社会发展。县委、县政府决定对制贩假币、外流贩毒、碰瓷诈骗、电信网络诈骗、外流盗窃等跨区域突出犯罪进行综合整治,坚决打击犯罪气焰,匡扶法治精神,在全社会树立遵法、守法的良好风气。
二、严厉打击跨区域犯罪。公安机关严厉打击制贩假币、外流贩毒、碰瓷诈骗、电信网络诈骗、外流盗窃等跨区域犯罪。对此五类犯罪,要公开打、主动打、联合打。凡是在外地违法犯罪的,道县公安机关要与外地公安机关联合、共同打击。对实施跨区域犯罪的犯罪嫌疑人,公安机关依法刑事拘留,检察机关依法逮捕,法院依法从重判处实刑。
三、敦促犯罪嫌疑人投案自首。凡有制贩假币、外流贩毒、碰瓷诈骗、电信网络诈骗、外流盗窃等跨区域犯罪行为的嫌疑人,应立即停止一切违法犯罪活动,向政法机关投案自首。凡主动投案,并如实交代犯罪事实,检举揭发他人违法犯罪行为、提供案件线索、协助政法机关抓获犯罪嫌疑人员等立功表现的,依法予以从宽处理;对执迷不悟、拒不投案自首或继续进行违法犯罪活动的人员,将依法从严惩处。凡潜逃在外的跨区域犯罪嫌疑人的家属、亲友应将本《通告》精神转达给在逃人员,规劝其尽快投案自首,争取宽大处理。
四、动员群众积极检举揭发。全县广大人民群众要积极行动起来,与跨区域犯罪活动作坚决斗争,积极检举揭发跨区域犯罪行为和线索。政法机关严格为举报人保密并对举报人依法进行保护。对举报揭发违法犯罪、查证属实的,将视情给予奖励(凡举报、提供线索查证属实的,每条线索奖励1000元;凡直接抓获、扭送五类犯罪嫌疑人到政法机关的,每抓获、扭送一人奖励10000元)。
五、党员干部和国家公职人员以身作则。全县党员干部、国家公职人员的家属、亲属涉嫌跨区域犯罪的,必须主动检举揭发,并配合做好相关处置工作。不配合甚至隐瞒有关情况,帮助涉案人员逃避司法机关打击处理的,由纪检监察机关追究其党政纪责任;涉嫌犯罪的,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六、本通告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道县人民政府
2020年12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