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氏大屋古建筑群 又名李魁甲大屋,位于新田县金盆镇李千二村。清道光四年(1824)由李魁甲出资建设,经13年的修建,于道光十七年(1837)建成现在的规模。李氏大屋坐北朝南,依山傍水,规模庞大,气势雄伟。以“七十二条进出门”著称,所有建筑为砖木石结构,呈“三堂四井十二间七十二门”的格局。大屋三进,总进宽21.7米,总进深32.26米,建筑面积为492.72平方米。大屋依次为大堂中堂、正堂(神堂),两侧均为木质结构的厢房10间,与四天井相连,浑然一体。正堂两侧置两耳房。大屋建筑上的木雕、石雕、墙画、花鸟虫鱼、飞禽走兽等形态各异,造型逼真,被专家誉为“中国建筑艺术宝库中的一颗璀璨明珠”。2011年,被省人民政府公布为“省级文物保护单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