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概况】 新田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以下简称“县人大常委会”)是县人民代表大会闭会期间的常设机构,地方国家权力机关。2020年,县人大常委会设置1个办事机构和1个工作机构,分别为县人大常委会办公室(信访办公室)、县人大常委会选举任免联络工作委员会;县人大设置6个专门委员会,分别为县人大监察和司法委员会、县人大财政经济委员会、县人大教育科学文化卫生委员会、县人大环境与资源保护委员会、县人大农业与农村委员会、县人大社会建设委员会。2020年,新田县人大常委会召开常委会会议7次、主任会议11次;听取和审议专项工作报告16项,开展专题询问1项、工作审议4项,作出重大决议、决定9项;依法任免地方国家机关工作人员21人;督办代表议案1件,重点建议10件,常委会各方面工作有序开展。坚持把党的领导和严格依法办事有机地结合起来,依法行使重大事项决定权,对重大发展问题和经济运行情况适时作出决议、决定,及时把县委的重大决策部署变为全县人民的意志,为全县经济社会发展提供有力保障。依法作出重大决议、决定7项,确保了重大决策符合全县实际。坚持党管干部与人大依法任免有机统一,严格执行主任会议审议、任前法律考试、任职前发言、审议票决、颁发任命书、宪法宣誓等程序,有效维护法律权威,确保任免合法有效。全年任免县人大常委会工作人员4人次、县监察委员会工作人员1人次,县人民法院工作人员11人次、县人民检察院工作人员5人次,圆满实现县委人事安排意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