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巡察整改】 2020年,新田县委出台《新田县委巡察整改监督工作办法》,规划巡察整改时间表、路线图、任务书。县委巡察办制定下发《关于做好巡察整改第一阶段相关工作的通知》《关于报送整改材料和做好整改公开工作的通知》,明确巡察整改的具体内容、工作要求和时限,使巡察整改有章可循,增强可操作性。强化对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和巡察整改公开的督导,实行“一个整改报告、一个整改台账、一个反馈问题、一套佐证材料”,规范整改材料模式。对7个巡察整改不力的党组织“一把手”和乡镇纪委书记、派驻纪检监察组组长进行集体约谈。开展市委巡察和县委第一至八轮巡察反馈问题整改清零攻坚行动,下发限期整改交办函28份。抽取县委第一至九轮巡察中反馈问题较多、整改难度较大、整改材料报送不及时、质量不高的14个党组织,开展巡察整改“回头看”督导检查。截至年底,市委三次专项巡察反馈的问题和县委第一至八轮反馈的问题基本清零。推动被巡察党组织建立完善制度100余个,清退清缴违规资金700余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