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资源保护】 2020年,新田县水利局加强水量调度和取用水管控,落实规划水资源论证、水资源区域评估以及节水评价制度。发放中型灌区、小(1)型灌区、小水电站、农村安全饮水工程、自来水公司等取水许可证126个。督促宏瑞屠宰场、水泥厂、旺通搅拌场等企业的取水许可办理。创建节水型示范机关,通过市水利局验收。开展水政执法巡查200余次,查处水事违法案件20件,现场处理15件,立案查处5件,年内办理结案2件,没有发生行政诉讼或者行政复议的情况。做好新圩镇磻溪头和湾头、新圩镇秀岗和陶岭镇大坪水事纠纷调处工作,维护一方稳定。对全县河道非法采(制)砂场全部取缔到位;查处大历县非法占用河道、金陵水库非法占用库区案等违法案件。加强河流生态修复,完成14座小水电站的清理整改及验收销号任务,并通过市级抽样验收复核。启动河库划界和河道岸线保护与利用规划工作,开展13条流域面积在50平方千米的河流确权、界桩、告示牌埋设等工作。完成《河道采砂规划》《河道岸线保护与利用规划》并得到上级批复。对风电场、砖厂、采石场、公路建设、制(采)砂、房地产建设等生产建设项目开展水土保持监督检查100余次,完成14个水土保持的方案审批任务;督促15家水利部遥感项目办理水土保持相关手续,完成3家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验收核备工作。实施枧头、新隆水土流失综合治理项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