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海口市面向建档立卡贫困学生、农村低保贫困学生、农村低保特困供养贫困学生的教育补助全部发放到位。春季学期,向核定的建档立卡贫困学生3172人发放扶贫资助资金445.42万元;向农村低保贫困学生4442人发放教育保障资助资金685.38万元。秋季学期,向已核定的建档立卡贫困学生2791人发放扶贫资助资金336.26万元;向秋季学期农村低保特困供养贫困学生3372人发放教育保障资助资金435.06万元。贫困家庭中的中职技校学生全部纳入识别帮扶对象,由教育部门统一落实教育补助金发放工作。“两免一补”作为普惠性政策全部落实到位。对疑似辍学的学生,逐一核实,一经查实,全力“劝返”,没有因贫失学学生,全市保持辍学率为“0”。此外,对25名因身体残疾原因不能上学的贫困家庭学生采取“送教上门”服务,保障残障适龄儿童权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