秀英区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Report on the Work of Xiuying District Procuratorate
——2021年3月3日在秀英区七届人大六次会议上
秀英区检察院检察长 傅铮
各位代表:
现在,我代表区人民检察院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议,并请各位列席的同志提出意见。
2020年主要工作
2020年,我院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海南工作的系列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在区委和上级院的坚强领导下,在区人大常委会的有力监督下,在区政府和社会各界的鼎力支持下,紧紧围绕“稳进、落实、提升”检察工作主题,全面履行新时代法律监督职能,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各项工作稳步提升。全年共办理各类案件1247件。12个集体、5名个人获得省级以上表彰,其中国家级荣誉4个。两次在全省检察机关工作会议上作经验介绍,16件案件入选省级以上典型案例,1个课题被省院立项,以总分第二名考核成绩获评2020年度全省检察机关先进基层检察院。
一、聚焦“六稳”“六保”,精心护航高质量发展
坚持以高度的政治自觉、法治自觉、检察自觉把服务保障海南自贸港建设各项措施落地落实。
——助力疫情防控。坚决落实区委工作部署,1300余人次深入社区、火车站、港口等抗疫一线参与疫情防控,排查人员7400余人,发放资料5500余册,党员自愿捐款6000元。高检院专题报道了我院干警“抗疫”事迹,省院领导也亲临秀英港码头慰问值班干警,3个集体、5名个人受到市院表彰。依法严惩妨害疫情防控犯罪,快捕快诉一起口罩诈骗案,批捕2起破坏计算机信息系统高价倒卖国际机票案,维护疫情防控秩序,打击哄抬物价犯罪。加强对食品冷链监管、破坏野生动物资源等领域“源头”治理,批捕非法收购、出售珍贵及濒危野生动物案件5件10人,对冻肉类制品市场检验检疫中存在的管理漏洞,及时向有关部门制发检察建议,促进完善治理措施。助力企业复工复产,走访企业20余家,发放宣传资料千余份。对一犯罪情节轻微的制药公司和负责人作不起诉决定,并针对该企业存在的违法行为,向其制发检察建议,促其从严管理、守法经营。
——助力优化营商环境。真情服务重大项目建设,挂牌成立派驻海口国际免税城检察工作站,共建法治教育馆,开展精准法律服务30余次,当好企业“法治参谋”。深化民营经济平等保护,审慎办理涉民营企业案件,不捕、不诉涉民营企业人员6名,让法治成为最大“定心丸”。依法对疫情期间为防疫一线赠送爱心餐食、血液酒精浓度较低的符某某危险驾驶案作出不起诉决定,维护企业正常经营,保障300余人就业。聚力营造诚信有序市场环境,办理一起骗取某民营企业合同款案,为企业挽回经济损失71万元。4件案件入选全省检察机关服务保障民营企业健康发展典型案例,相关工作经验被省院全文转发。高检院“走近一线检察官”微博直播活动首次来到海南,以直观视角展示永兴检察室检察官护航海南自贸港风采,阅读量近3000万次。
——助力打赢三大攻坚战。落实高检院“三号检察建议”,有效防范化解重大风险。批捕起诉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类犯罪43人,其中恶势力团伙犯罪3个,起诉2件利用离岛免税政策代购免税品后“跑货”诈骗案。与海口海警局秀英工作站会签《关于加强检警协作配合意见》,挂牌成立派驻海口海警局秀英工作站检察官办公室。针对“三无”船舶等问题开展走访调研,配合开展“三无”船舶清理。主动投入生态文明建设和生态环境六大专项整治,办理生态环保领域案件39件,结合群众反映强烈的土壤及大气污染防治、矿产资源、水环境保护等问题,监督相关部门清理建筑垃圾100余立方,清除生活垃圾、固体废物70余吨,生态修复58亩,督促关停整治违法排污企业18家。深入辖区开展垃圾分类、禁塑等专项行动,针对发现的问题及时向主管单位反馈,共同推动垃圾分类、全面禁塑等工作落到实处。向贫困户采购农产品1.8万元,为15户贫困户发放5600元慰问品,投入5万元资金解决帮扶村农田灌溉问题。
二、聚焦平安秀英,积极推进市域治理现代化
坚决做到党委有部署检察有落实,群众有呼声检察有行动,着力守护社会安定、人民安宁。
——全力打赢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收官战”。提高政治站位,突出精准打击,进入检察环节的11个涉恶团伙案件在全省率先全部清结,举报线索核查清仓见底。坚持“是黑恶犯罪一个不放过、不是黑恶犯罪一个不凑数”,1件案件经提前介入后,我院提出不符合恶势力认定条件的意见,获法院判决确认,也得到公安机关认可。针对伍某某等8人恶势力犯罪团伙案件一审判决适用法律错误的情形提出抗诉,获二审法院改判,有力维护了司法公正。针对乡村治理、企业管理等行业领域存在的问题制发检察建议6份,推进行业清源,标本兼治。
——全力打好新一轮禁毒“持久战”。从严从重从快办理毒品犯罪案件79件160人,提起公诉的毒品案件均获有罪判决,纠正漏捕的吴某贩毒案被判处有期徒刑十年,自行补充侦查的方某贩毒案被判处有期徒刑七年三个月。积极参与禁毒综合治理,针对犯罪分子利用快递寄送毒品现象,向邮政管理部门制发检察建议,推动加强快递领域禁毒监管,相关做法被省院推广。结合检察职能深入开展禁毒宣传,发放宣传资料1300余册,受教育群众近5000人次。一个集体、一名个人受到区里表彰。
——全力推进辖区社会和谐稳定。坚持维稳第一责任,批准逮捕319人、提起公诉404人。严惩危害人民群众安全感犯罪,批捕起诉严重暴力犯罪和多发性侵财犯罪128人。严厉打击网络犯罪,办理一起利用微信网络传播淫秽物品的特大跨省案件,依法对牟利约350万元的吴某某等28人提起公诉。加大泄露个人信息犯罪惩治力度,办理一起通过向他人购买实名认证手机卡,利用“卡池”等设备作为“接码平台”收发、出售验证码的侵犯公民个人信息案件。充分发挥在反腐败斗争中的职能作用,提前介入职务犯罪5件,受理省、市、区三级监委移送案件5人,王某某受贿案被评为全国检察机关职务犯罪检察精品案例。
三、聚焦民生福祉,持续做好检察为民实事
践行“司法为民”初心,用心用情办好人民群众操心事、烦心事、揪心事。
——着力化解矛盾纠纷。加强12309检察服务中心建设,深入推进检察长接访、信访首办责任制,确保矛盾化解在基层。坚持群众利益无小事,66件信访案件7日内程序性回复率、3个月内办结答复率均为100%。按期化解高检院督办的信访案件3件。邀请人大代表、人民监督员、律师组织对张某茂申请立案监督案开展公开听证,对其提出的焦点问题进行充分释法说理,顺利结案息诉。我院控申接待室荣获全省“文明接待室”称号。
——着力办理救助案件。共发放司法救助金19.5万元,让困难对象感受到检察温暖。疫情期间通过电话、微信视频连线等“云救助”方式办理司法救助案件3件,发放救助金5.5万元。在对被害人张某祥开展家庭情况调查时,了解到其受伤后不能参加劳动,导致两个未成年子女面临失学困境,遂再次启动司法救助程序,分别向张某祥和其两个未成年子女发放2.5万元和1.5万元司法救助金,张某祥对此深受感动。
——着力呵护未成年人。以零容忍的态度严厉打击侵害未成年人犯罪,办理强奸、猥亵等侵害未成年人犯罪40人。对未成年人犯罪秉持教育为主,打击为辅的原则,提升观护帮教针对性,不批捕、不起诉33人,观护帮教73人,帮助17人就学就业。持续落实高检院“一号检察建议”,联合区妇联等部门会签《关于建立未成年人权益联合保护制度的实施细则》等文件4份。通过共建法治教育基地、检察官兼任法治副校长、组建青年宣讲团等形式,深入校园开展普法教育48次,受教育师生3万余人,被高检院评为“法治进校园”全国巡讲表现突出单位。认真开展未成年人刑事执行、民事行政检察业务统一集中办理试点工作,针对校园周边烟酒销售等问题,向学校、行政管理部门制发检察建议4份,共筑未成年人健康成长法治屏障。
四、聚焦公平正义,努力推动“四大检察”全面协调充分发展
坚守客观公正立场,不断探索深耕法律监督主责主业的路径和方法。
——继续做优刑事检察。坚持“少捕慎诉慎押”理念,对犯罪情节轻微、不构成犯罪或证据不足的决定不批捕、不起诉195人。“应用尽用、规范适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适用率82.3%,确定刑量刑建议采纳率99.55%,一审服判率99.98%。狠抓办案质量,努力使案件进入检察程序后一次性优质办结,全年刑事检察“案—件比”为1∶1.21,位居全省基层院第四名。强化刑事诉讼监督,对认为确有错误的刑事判决提出抗诉5件,法院依法改判2件,其中周某某职务侵占案系海口市首例因一审法院无故未采纳量刑建议,检察机关依法抗诉获二审法院支持的抗诉案件。深入推进公安执法规范化建设,监督公安机关立案31件、撤案5件,纠正侦查活动违法31件次,纠正漏捕8人、纠正漏诉6人、追诉漏罪10件,全省16项刑事诉讼监督案件质量评价指标中,我院有10项获全省最高评价分,另有4项优于全国、全省平均水平。加强刑事执行监督,监督区司法局监管社区服刑人员152人,监督公安机关监管剥夺政治权利6人,针对辖区司法所矫正工作中存在问题向区司法局制发检察建议6份,2件案件入选省院司法行政机关社区矫正虚管情况监督典型案例。
——不断做强民事检察。办理民事监督案件15件,同比上升50%。办理生效裁判监督案件5件,其中涉及虚假诉讼提请市院抗诉2件。针对审查中发现的程序不规范、法律适用不适当等情形依法监督,制发检察建议5份。开展执行活动监督,制发执行监督检察建议4份。认真做好不支持监督案件的释法说理和服判息诉工作,切实维护司法权威。民行部门在全省民事检察业务大比武活动中荣获集体三等奖。
——努力做实行政检察。办理非诉执行监督案件5件,向法院制发检察建议4份,向行政机关提出改进工作检察建议1份。强化行政审判程序违法监督,针对超期执行、适用法律不当等问题,制发监督检察建议3份。积极开展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专项活动,加强与法院、相关行政部门沟通,实时掌握有关案件线索,推动矛盾化解。
——坚持做精公益诉讼检察。办理公益诉讼案件65件,制发诉前检察建议48份。突出办理精品案件。定置网非法捕捞破坏渔业资源案入选高检院“守护海洋”专项监督活动典型案例;全省首例保健食品领域公益诉讼案,推动全区174家销售保健品药店专项整治,获省院领导批示肯定。学校教室照明度不达标损害学生视力案被省院作为“等”外领域典型案件进行推广。全国首例厕改领域公益诉讼案,避免了14万元国有财产遭受损失,得到区委副书记、区长柳战良批示肯定。积极将公益诉讼与“智慧检务”深度融合,探索区块链技术,定期对辖区重点区域进行全景航拍,将影像资料“上链”至云端,对发现线索、案件办理和督促整改发挥了较大作用。“大数据+无人机+互联网”公益诉讼工作新模式,获2020全国政法智能化建设智慧检务优秀创新案例。永兴检察室成为对外展示海南公益诉讼检察工作的“网红地”。
五、聚焦“争创一流”目标,坚持不懈锻造检察铁军
把“讲政治”与“抓业务”有机结合,全面深化从严治检,在锤炼队伍中提升检察能力。
——抓牢政治建设。坚定检察机关首先是政治机关的意识,坚守司法领域意识形态阵地。党组中心组开展政治理论学习会33次、专题研讨6次、专家宣讲2场次,全体党员填写《学习心得卡》,巩固主题教育成果。坚持党对检察工作的绝对领导。主动向区委请示报告重大事项、重要案件42次。扎实开展“我为加快推进海南自由贸易港建设作贡献”和“四比”活动10,我院团支部被授予“海南省五四红旗团支部”荣誉称号,组队参加秀英区自贸港电视知识竞赛获二等奖。
——抓细专业化建设。以精细化促进专业化,组织干警参加培训84期1669人次,5名干警入选海南省检察机关涉外检察人才库。加强以赛代练、以赛促学,4名干警荣获海南省检察机关第七届“十佳公诉人”“优秀公诉人”荣誉称号。出台检察官业绩考评11实施细则,设置306项评价指标,倒逼检察官提升素质能力。开展民法典全员学习培训,举办民法典专题讲座,撰写心得体会82篇。
——抓紧纪律作风建设。严格落实“两个责任”,每季度召开党风廉政建设联席会,党组每半年专题听取工作情况汇报。党组会研究“三重一大”议题提前报送区纪委监委派驻纪检组,主动接受监督。严格落实防止干预司法“三个规定”,记录报告有关事项17件。采取正面教育与反面典型案件警示教育相结合的防范措施,强化党性党风党纪教育和廉洁从检教育。对干警上下班纪律、检风、会风、疫情值守等情况常态化督查20次,开展谈话提醒8人次,通报4人次。
一年来,我们自觉接受人大监督,向人大常委会报告工作11次,专题汇报未成年人刑事检察工作,与区人大联合开展法治宣传活动、在人大代表之家召开座谈会。重视与人大代表经常性联系,通过旁听、走访收集意见建议24条,逐条整改及时反馈。多维度接受社会监督,邀请人民监督员参加案件公开听证活动4次,邀请社会各界人士走进检察机关,开展检察开放日3场。组织开展“新时代检察宣传周”活动,召开新闻发布会,公开法律文书233份,文书公开率100%。在省级以上媒体刊发新闻稿件184篇,在“两微一端”发布信息5700余条,获评“2020年度全国检察宣传先进单位”。
各位代表,过去一年检察工作的发展进步,是区委和上级院坚强领导的结果,是区人大常委会有力监督、区政府大力支持的结果,是社会各界特别是各位人大代表关心、支持和帮助的结果。在此,我谨代表全院干警表示崇高的敬意和衷心的感谢!
我们也清醒地认识到,检察工作还有一些问题和不足:服务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的针对性、精准性还有待加强;法律监督能力需进一步提升,“四大检察”发展不够均衡;司法办案质量、效率与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法治需求还有差距;培育业务骨干、优化人才梯队力度还要加大。这些问题,我们一定紧盯不放、重点解决。
2021年工作安排
2021年是建党100周年、“十四五”开局之年。我们将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不断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围绕中央政法工作会议,第十五次全国检察工作会议的决策部署,立足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讲政治、顾大局、谋发展、重自强,努力为我区“十四五”开好局起好步营造良好法治环境。
——以更高站位把牢正确政治方向。坚持把党的绝对领导作为政法工作最高原则,牢牢把握检察机关政治属性,善于从政治上观察处理业务问题,让业务工作更深更实体现政治要求,在检察办案中落实和维护党的领导。强化理论武装,把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重要政治任务,认真组织开展党史、检察史学习教育,增强干警听党指挥、忠诚履职的自觉和自信。认真贯彻落实《中国共产党政法工作条例》,严格执行重大事项请示报告制度。以理念更新促进工作方式转变和质效提升,服务我区经济社会发展。
——以更高质量服务保障发展大局。坚持把服务大局作为检察工作的重要使命。更加重视防范化解重大风险,严厉打击破坏经济发展、营商环境的刑事犯罪。更加重视对民营企业平等保护,扎实开展涉民营企业刑事“挂案”专项清理,在法律允许的框架内慎捕慎诉,增强他们投资信心。更加重视脱贫攻坚与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对因案增贫、因案致贫、因案返贫的当事人“应救尽救”。更加重视保护生态环境,严惩破坏生态环境各类犯罪,围绕区委区政府和人民群众高度关注的南渡江、永兴、五源河湿地公园等地非法采砂、水资源保护等问题,加强与相关行政执法部门协作,积极推进被破坏生态修复,用最严法治守护秀英的青山绿水、碧海蓝天。
——以更高水平推进平安秀英建设。坚持把维护安全稳定作为检察工作首要任务。积极推进扫黑除恶常态化,围绕第九届村(社区)“两委”换届选举,把打击“村霸”列为工作重点,服务保障区委换届选举工作部署得到落实;结合所办案件,深入查找行业管理、基层治理中的薄弱环节,推动扫黑除恶长效常治。持续推进新一轮禁毒三年大会战,努力营造无毒健康社会环境。严惩严重暴力犯罪,加大网络犯罪惩防力度,保障人民安居乐业,社会安定有序。持续做好职务犯罪检察,在反腐败斗争中发挥检察职能作用。落实好群众信访件件有回复制度,提升基层社会治理水平,办好检察为民实事,助力海南争创全国乃至全世界最安全地区。
——以更高质效做好法律监督工作。坚持以公正司法为目标,持续推动“四大检察”协调充分发展。落实“少捕慎诉慎押”司法理念,采取有效措施办准办好每一件案件。加强侦查活动监督、刑事审判和刑事执行监督,切实维护司法公正,依法保护当事人合法权益。贯彻好民法典和监督保障民法典统一正确实施双重职责,努力争取民事检察、行政检察办案数量、办案规模实现新突破。积极稳妥办理公共安全、个人信息保护、旅游消费等领域公益损害案件,深入开展食品药品专项行动,维护人民群众“舌尖上的安全”。推进未成年人检察业务统一集中办理,完善犯罪预防和矫治体系建设,为自贸港建设培养合格的建设者和接班人。
——以更高标准淬炼检察队伍。坚持把队伍建设作为政法工作的重要支撑。狠抓政治素质建设,不断提高干警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狠抓业务素质建设,提升监督办案和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和水平。狠抓“智慧检务”建设,推进新时代检察工作不断提档升级。狠抓纪律作风建设,坚决整治纠正“四风”,扎实开展政法队伍教育整顿。狠抓党风廉政建设,不断完善司法办案廉政风险防控体系,确保队伍思想政治过硬、素质能力过硬、纪律过硬。
——以更高自觉接受社会监督。坚持检察工作的人民属性,自觉接受人大监督、民主监督、社会监督和舆论监督,按时办结代表意见建议,继续深化检务公开,业务数据定期公开发布,让检察工作更加透明,把接受监督的优势转化为检察工作实效。
成绩源自努力,拼搏成就未来。新发展阶段,我们将认真落实本次会议精神,秉持初心加油干,继往开来再出发,在海南自贸港建设中贡献检察力量,以优异成绩庆祝建党100周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