秀英区人民法院工作报告
Report on the Work of Xiuying District People’s Court
——2021年3月3日在秀英区七届人大六次会议上
秀英区法院院长 甘文萍
各位代表:
现在,我代表区人民法院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议,并请列席人员提出意见。
二○二○年工作回顾
2020年,我院在区委的正确领导,区人大和上级法院的指导监督,区政府和社会各界的关心支持下,坚定不移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引,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及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认真践行习近平总书记“4·13”重要讲话和中央12号文件精神,坚持以“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淬炼思想、凝聚力量,紧紧围绕区委中心工作,服务改革发展稳定大局,忠实履行法定职责,为推进海南自由贸易港建设、秀英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作出积极贡献。
——忠诚履职,聚焦审判工作再创新佳绩。在法官人数基本不变,全年受理案件同比上升13.6%,达到15211件的情况下,全院干警攻坚克难,审执结案件13865件,同比上升10.24%,结案率91.15%,圆满完成审判任务,法官人均结案330件,高出全省平均值57%。
——十年磨砺,不断开创少审工作新局面。圆满举办海口市少年法庭成立十周年总结表彰暨新闻发布会,会议回顾了我市少年审判发展历程,并发布《少年法庭成立十周年白皮书》和十大典型案例。十年来,少年法庭始终致力于庭前预防、庭审教育和庭后帮教,将教育、感化、挽救失足未成年人的基本工作方针贯穿庭审活动始终,坚持以“教育为主、惩罚为辅”为原则,在全省创新工作机制形成一套特有的工作体制,逐渐形成“惩、防、教”紧密结合的少年审判保护体系,因工作成绩突出,先后荣获全国法院少年法庭先进集体、全国维护妇女儿童权益先进集体、省级青年文明号等称号。省高院陈凤超院长对少年法庭工作作出批示:“秀英前一阶段工作很好、应注意提升推广,深入研究新形势下未成年人保护工作的重点、切入点,创新方式方法推动工作”。
——砥砺奋进,保持执行质效和执行工作高水平运行。围绕扎实做好“六稳”工作,全面落实“六保”任务,进一步加大执行工作力度,通过推行执行案件繁简分流改革、组建以员额法官为主体的快执办案团队、特殊案件集约办理、开展结案竞赛活动、强化执行查控手段等执行工作模式,实现执行案件快执快结,在首次执行案件十二项指标考核中,实结占比、执行到位率、执行完毕率、法定期限内结案率、结案平均用时、关键节点平均超期数等七项指标在我市法院中排名第一。
一、坚持公正司法,充分发挥审判职能,主动服务保障秀英经济社会发展大局
(一)以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为重点,全力维护秀英安全稳定
共受理各类刑事案件340件,审结324件,结案率95.29%。
以雷霆之势推进扫黑除恶。审理恶势力犯罪案件7件37人,成功审结卢传智等8人恶势力集团碰瓷案件,维护海南自由贸易港良好形象。加大涉恶案件财产执行力度,涉恶案件全部执结完毕,执行到位金额58万元。对“南海系列”育才计划候选人进行“负面审查”,防止违法犯罪人员尤其是黑恶势力渗入。
深入开展新一轮“禁毒三年大会战”。按照省委和上级法院的要求,始终保持打击毒品犯罪高压态势,审结毒品犯罪案件32件72人。坚持“严打”和“严教”相结合,抓住复课开学、“6·26”国际禁毒日等节点,通过集中公开宣判、宣讲团宣讲、发放宣传资料等方式开展禁毒宣传活动18次,发放禁毒资料1270余份,营造全社会参与禁毒的浓厚氛围。
依法惩治各类刑事犯罪。严厉打击盗窃、抢劫、抢夺等侵财犯罪案件72件,切实保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审理电信网络诈骗案件6件,营造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始终保持惩治腐败高压态势,审结贪污贿赂等职务犯罪案件7件7人,依法审理省高院指定我院管辖的洋浦经济开发区区纪工委监委第三纪检监察室原主任受贿案,省纪委及被告人单位100余人旁听该案庭审,让干部“零距离”接受廉政警示教育。
强化人权司法保障。严格落实罪刑法定、证据裁判、疑罪从无等法律原则,切实防止冤假错案。科学适用宽严相济刑事政策,确保规范量刑、罪刑相适、罚当其罪。依法保障律师执业权利,持续推进刑事案件辩护律师全覆盖试点工作,共为被告人指定辩护律师136人次。
(二)以优化营商环境为指引,全力服务辖区经济发展
共受理民商事案件7528件,结案6628件,结案率88%。其中,调解1020件,撤诉939件,调撤率29.56%。
妥善处理涉诉风险案件。支持区委中心工作,妥善处理涉农村土地征收、流转等纠纷,审结涉征地补偿款和农村承包合同案件725件。引导和规范民间融资行为,审结民间借贷案件609件。坚持“房子是用来住的、不是用来炒的”定位,审结房屋买卖、房屋租赁案件609件,保障房地产市场健康发展。
着力营造一流营商环境。认真贯彻落实上级法院《关于司法服务保障民营企业健康发展的意见》精神,明确为民营企业发展壮大提供有力司法服务保障的总体要求,加大对民营企业产权的司法保护力度,依法保护支持民营企业自主经营,审结虚假宣传等不正当竞争案件32件,积极营造平稳、公平、可期的优质营商环境。
着力加强民生司法保障。持续推进家事审判改革,借助调解员、调查员和心理疏导员等社会力量,巧断“家务事”,审结婚姻家庭案件248件。坚持情理与法理并重原则,探索少年审判与家事审判相结合的审判模式,审结抚养纠纷案件25件,最大限度保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聚焦民生领域痛点、难点,审结教育、医疗案件14件。审结海口首例高空坠物致人死亡案件,呼吁全社会共同维护“头顶上的安全”。
学习宣传贯彻民法典。充分发挥人民法院贯彻实施民法典主力军作用,将《民法典》学习篇目纳入年度学习计划,组织干警参加“人民法院大讲堂”“全省法院干警民法典培训班”等培训,不断提升审判队伍业务能力。结合脱贫攻坚、“法律七进”等开展《民法典》普法宣讲活动,组织法官走进机关、社区、企业,开展法律咨询、以案说法,并通过报刊、广播、电视、网络等媒体平台发布新闻案例,引导广大群众学法、懂法、守法、用法。
(三)以促进依法行政为目标,全面推进法治政府建设
共受理行政案件945件,审结914件,结案率96.72%。
助力法治政府建设。通过审理行政案件,对政府行政行为予以有效司法监督,判决撤销、变更具体行政行为63件,促进行政机关严格执法、规范执法。注重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联合区法制办成立区行政争议调解中心,促成和解撤诉16件。规范当事人依法行使诉权,对48件不属于行政诉讼受理范围的案件,依法裁定不予立案或者驳回起诉。强化非诉行政案件审查执行,共裁定准予执行663件。
深化司法行政互动。依法加大对涉维稳、房屋拆迁、土地征用等类型矛盾纠纷的处理力度,在办理龙华区政府申请强制拆除34个自然村违法占地建房的500余宗非诉执行案件中,安排法官参与拆迁前期工作,对可能存在的征收程序不规范、补助安置不到位、征收信息公开不全面等问题及时提出建议,并积极引导帮助拆迁户依法维权。落实府院联席会议良性互动模式,发出司法建议3份,推动建立行政争议诉前化解、重大案件协调化解、行政审判定期通报、司法建议通报反馈、非诉案件裁执分离等工作机制,扎实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制度化和规范化。
(四)以保障当事人权益为目标,全力推进解决执行难题共受理执行案件6398件,执结5999件,结案率93.76%,平均结案时间同比减少11天。执行到位金额35955.35万元,实际执行到位率26.32%,高出全省11.03个百分点。
坚持常态化执行攻坚。开展雷霆攻坚、“六稳”“六保”等专项执行行动,保持执行力度只增不减、核心指标只升不降,最大限度实现胜诉当事人合法权益。加大执行惩戒力度,将466人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限制高消费3086人。组建10个执行团队,变执行法官单独作战为团队协作,团队平均办案639件。
深化执行难综合治理。主动向区委政法委汇报执行工作,争取区委政法委支持,在区委协调下高效执结海口第一砖厂有限公司宿舍3栋房产搬迁案等一批重大、疑难复杂、涉群体案件。
强化善意文明执行。推行“留水养鱼”司法政策,采取暂缓执行、分期履行的方式,妥善执结9件涉海口国宾馆开发有限公司系列案件,在保障申请执行人合法权益的基础上,为民营企业保留生存空间。积极推动网络司法拍卖工作,引入议价、询价机制缩短财产拍卖周期,共拍卖财产151件,成交55件,其中,采取议价、询价方式拍卖25件。依法活用财产变价措施,成交海口市首例流拍后第三人以流拍价买受拍品案件。
执行质效有效提升。高标准完成最高法院提出的“3+1”核心指标,有财产可供执行案件法定期限结案率95.8%,终本案件合格率100%,信访办结率100%,执行案件执结率93.75%。首执案件的执行完毕平均用时43.80天,全省排名第四。执行工作创新经验做法得到上级法院肯定,在全省法院推广。
二、坚持司法为民,切实回应群众司法需求,着力提升人民群众司法获得感
(一)创新诉讼服务提升群众诉讼体验
以深化案件“当场立、自助立、网上立、就近立”改革为基础,采取“固定+灵活”“线上+线下”的工作方式,提供全时段、全方位的司法服务,网上立案422件,跨域立案30件,线上庭审82件。强化司法人文关怀,为符合条件的诉讼当事人减免诉讼费6.29万元,发放司法救助金33.6万元。秉持“只要上访群众的申诉有1%的道理,也要100%维护好”的司法理念,全面排查涉稳矛盾纠纷,畅通信访渠道,妥善办理涉诉信访案件35件,办结率94.29%。
(二)创新审判形式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
落实“涉金融等四类案件”集中管辖工作要求,组建劳动争议案件审判团队,集中审理海口地区涉劳动争议一审案件,审结劳动争议类案件1426件,高效稳妥化解劳动争议。会同市、区劳动争议仲裁院召开裁审衔接联席会议,建立联席会议、信息共享、办案指导和联合培训等四项联络机制,完善裁审衔接,夯实裁审工作基础。在海口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设立劳动争议巡回法庭,与高新区综合执法局签署《关于建立及完善劳动争议多元化解机制的合作备忘录》,共同预防和化解劳动关系领域重大风险。汇编《劳动争议典型案例选编》,开办“企业普法讲堂”,对企业和劳动者关注的合同纠纷、劳动纠纷等问题开展定制化普法,积极营造有利于和谐劳动关系构建的法治环境。
(三)创新普法形式增强法治宣传效果
普法内容不断丰富,充分发挥法院普法工作优势,组建法官普法宣传队,在“3·15”“12·4”等特定节点开展法治宣传活动,开展“法律七进”普法宣传活动20次,发放普法书籍3000余本,在电视、广播、报纸及各大网络媒体报道案例621篇次。普法对象由面到点,在部分行政村新任“两委”成员中开展法律知识讲座,针对村镇干部的工作需要,及时组织开展相应法律知识培训,针对贫困村劳动力劳务问题提供法律咨询、法律援助服务。普法形式推陈出新,拍摄普法微电影、抖音小视频、编排法治教育小品,发挥“节庆搭台,普法唱戏”的作用。
三、深化改革创新,增强司法办案质效,不断提高新时代司法工作水平
(一)深化审判权运行机制改革促进提质增效
全面落实司法责任制,完善院庭长办案配套机制,院庭长承办案件4548件,审结4141件,落实院庭长办案常态化、实质化、示范化。狠抓审判管理,以案件质效“三化”建设为契机,完善审判管理制度,制定《审管办工作流程》《审判流程管理工作规范》《裁判文书质量管理办法》,切实加强对审判权和法官自由裁量权的监督。完善案件评查机制,修订《案件质量评查办法》,构建依托于电子卷宗的网上案件评查新模式。制定评查工作方案,对被上级法院改判、发回重审案件开展常态化评查,对涉舆情及“虚假诉讼”案件开展专项评查,对评查中发现问题的56件案件依法通过审判监督程序予以纠正,将评查结果及时反馈给相关部门和承办人员,有针对性地采取改进措施,真正把案件评查过程转化为促进审判质量提高的过程。
(二)深化多元解纷机制改革加强诉源治理
主动融入社会治理大格局,坚持“社会调解优先,法院诉讼断后”,不断完善专业调解、行业调解等矛盾纠纷多元化解平台,构建律师调解、人民调解、在线调解等矛盾纠纷过滤体系,实现矛盾前端治理、纠纷分层化解。开展“乡村法治服务中心”建设,发挥人民法庭在基层治理中的重要作用,联合村专职调解员、乡贤五老采取圆桌、背靠背、联动、迂回、亲情的“调解五法”和讲情、讲理、讲民俗、讲传统的“四讲”工作方法,对纠纷先行调解,实现司法引导和乡村自治高度融合。最高人民法院周强院长在海南调研时,对永兴法庭诉源治理成果予以肯定。
(三)深化繁简分流机制改革实现提档加速
出台《关于深化繁简分流改革推进分调裁审机制的实施方案》,扩大速裁机制适用范围,构建繁简分流、快慢分道的速裁机制。优化审判资源配置,组建6个“1名法官+2名司法辅助人员”的速裁团队,主打快调、快审、快结,速裁团队共审结案件2110件,平均用时40天,大幅缩短办案周期。
(四)深化智慧法院建设推动迭代升级
升级庭审语音同步转文字系统,以信息化手段提高庭审效率。推进电子卷宗随案同步生成和深度应用,着力推动诉讼电子卷宗随案一键扫描、生成、查阅、归档,保证电子卷宗和纸质卷宗的一致性,实现案件办理、诉讼服务和司法管理的智能化,为助推智慧法院建设“提档加速”。升级服务群众的信息化应用,实现案件流程重要节点信息自动推送,让当事人实时掌握案件动态。
四、坚持党的领导,夯实法院发展根基,着力打造一支让党放心、让人民满意的法院队伍
(一)加强思想政治建设
始终把队伍政治建设摆在首位,坚持不懈抓好理论武装,通过“理论自学季”“三项队伍建设”活动,巩固深化主题教育成果。推进党支部标准化、规范化建设,落实各项党建工作任务,有效增强基层党支部在党员教育管理、司法办案、攻坚克难上的战斗堡垒作用。
(二)加强司法能力建设
坚持“按需施训”工作思路,有计划、分层次组织干警参加各类业务培训共计86期。坚持以科学的司法理念指导办案,在办案中坚持“质量是根本、效率是保障”“合目的性、合规则性、合理性‘三性统一’”的司法理念,努力在审判中实现政治效果、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统一。发挥先进典型示范引领作用,共有4个集体荣获区级以上表彰,4名个人荣立三等功,24人次荣获区级以上荣誉,另有2名干警的裁判文书在全省优秀裁判文书评选中获奖。
(三)聚焦党风廉政建设
常态化开展元旦、春节、“五一”、端午等节日期间的“四风”整治工作,切实做到规矩严在经常、监督就在身边、作风转在实处。严格落实防止干预司法“三个规定”,组织开展警示教育和风险点排查整治,实现风险排查人员、岗位全覆盖。层层压实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和领导干部一岗双责,积极推进“四种形态”具体化、常态化,对苗头性问题及时提醒纠正,对违反纪律行为严肃处理,共开展谈话提醒4人次,处理违纪违法人员1人。对照最高院审务督察反馈意见进行自查自纠,将自查自纠发现的9个方面问题整理为41项整改任务,提出41条整改措施。全面接受市委巡察,将巡察反馈的6个方面问题细化为14项整改任务和整改措施,以钉钉子精神狠抓整改落实。
(四)积极投身“脱贫攻坚”“疫情防控”等工作
在精准脱贫工作中坚决扛起法院担当,选派4名干警到驻点帮扶村任帮扶责任人和乡村振兴工作队队员,助力精准脱贫和乡村振兴。开展“以购代捐”“爱心助农”消费扶贫活动,发动干警购买贫困户农产品22239.40元。抓好疫情防控工作,依法快速审结王朝明利用口罩等防疫物资诈骗案,出台《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方案》,组建3支党员服务队,派出干警2116人次深入社区、留观点、“三港一站”开展疫情防控,为坚决打赢疫情防控的人民战争总体战阻击战提供有力司法服务和保障。
五、坚持主动公开,自觉接受社会各界监督,促进司法权公正廉洁高效运行
(一)坚持党对法院工作的绝对领导,树牢政治意识和规矩意识
牢固树立大局意识,自觉把法院工作纳入党委政府中心工作中去定位、去谋划、去部署、去推进,及时传达学习中央、省委、市委和区委会议精神,确保管党治党主体责任不缺位。主动向区委报告多元化解纷机制、未成年人司法保护、执行工作等重点工作部署和依法履职情况,多项工作得到区委高度肯定。
(二)自觉接受人大和社会各界监督,彰显司法公正和自信
自觉接受区人大及其常委会的专项检查和调研,高度重视人大代表提出的建议和提案,以此作为改进审判工作、推动法院发展的动力。向人大代表赠阅《海口市秀英区人民法院年报》,为代表订阅《人民法院报》《法治时报》等报纸,邀请人大代表见证执行、旁听庭审5次12人。重视检察机关的法律监督,认真办理检察建议,检察长列席审委会2次。主动接受社会监督,开展法院开放日12次,邀请媒体记者和群众代表参观法院、旁听重大案件庭审。增强司法透明度,依法公开裁判文书1200份,庭审直播911件,加快构建开放、动态、透明、便民的阳光司法机制。
过去的一年,我院紧跟时代、接续奋斗、砥砺前行,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与此同时,我们也深刻地认识到,当前的工作中还存在一些问题和短板,主要表现为:贯彻新发展理念的思路仍需进一步开阔,服务新发展格局、保障高质量发展的司法贡献度有待进一步提升;司法改革系统性、协同性有待增强,审判权制约监督机制还需完善;少数干警宗旨意识、司法理念和能力作风还不适应新时代发展要求。对此,我们将直面问题,不遮掩、不回避、不懈怠,采取有力有效措施加以解决。
二○二一年工作思路
2021年是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也是“十四五”规划的开局之年,我院将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对海南工作、对政法工作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着力推进审判体系和审判能力现代化建设,确保社会大局稳定、促进社会公平正义、保障人民安居乐业的职责使命。为此,我们将着重抓好以下五个方面的工作:
一是全心服务大局发展。坚持司法服务大局,利用法治思维和司法举措服务做好“六稳”工作,落实“六保”任务。继续高标准、严要求推进脱贫攻坚、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各项工作,解决好“最后一公里”的问题,确保前述工作圆满收官。针对近期国内疫情零星散发的形势,保持高度警惕,持之以恒做好诉讼群众的排查、引导。妥善处理涉企案件、金融案件,为打造良好营商环境贡献应有的司法力量。
二是全力抓好审判执行。妥善处理好案件收结关系,既充分保障当事人的诉讼权益,又确保高质量完成办案任务。坚持底线思维,依法妥善审理“两抢一盗”、网络借贷等刑事犯罪,保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以民法典实施为契机,提高民事权利保护水平,提升群众司法获得感。坚持善意文明执行理念,努力保持执行工作高水平运行,在提升结案率、到位率上下功夫,巩固“基本解决执行难”成果。
三是全情提升服务水平。深挖诉讼服务中心和人民法庭服务功能,深化诉源治理工作,探索更多方便易行的诉讼服务,满足群众多元司法需求。落实普法责任制,继续开展“法律七进”活动,打造具有影响力的普法品牌。充分运用“两微一端”开展线上服务,让群众足不出户就可享受丰富的普法体验。积极推进阳光司法,进一步通过代表联络制度、陪审制度、四大公开平台建设等扩大司法公开。继续探索基层司法参与乡村治理,着力打造“自治、法治、德治”相结合的乡村治理新模式。
四是全效推进改革创新。认真贯彻《关于完善人民法院审判权力和责任清单的指导意见》,切实发挥好院庭长监督管理职责,确保权责明晰,履职有据。进一步加强审判管理,完善机制、阻塞漏洞,全面提升办案质效。完善人员绩效考评体系,激发干警干事创业热情。不断深化内设机构改革,确保权责统一,运转顺畅。总结推广疫情防控期间“指尖诉讼、掌上办案”的有益经验,让“智慧法院”建设成果更好地落地落实,辅助办案、惠及群众。
五是全程抓强队伍建设。以全国政法队伍教育整顿为契机,着力查摆队伍建设中的短板、弱项,坚持刀刃向内、自我革命,锻造党和人民信得过、靠得住、能放心的法院队伍。以钉钉子精神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严格执行防止干预司法“三个规定”等铁规禁令,以零容忍态度惩治司法腐败。加强司法能力建设,健全完善优秀人才选拔培养机制。更加主动接受监督,诚恳听取意见建议,不断加强和改进法院工作。
总之,我院将紧扣海南自贸港建设的主旋律和省委、市委、区委决策部署,抢抓时代机遇,增强集成创新,以崭新的精神面貌和踏实的工作作风,充分发挥审判职能作用,为促进海南自贸港建设、推动秀英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更有力的司法服务和保障。
(责任编辑:杜翠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