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做好疫情防控强化服务功能】2020年,新冠肺炎疫情暴发以来,秀英区始终坚持把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安全放在首位。一是强化责任落实,守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责任田”。区委主要负责同志和班子成员深入基层一线检查指导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带动各级领导干部坚守岗位、靠前指挥,形成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强大组织力、领导力;以镇街、村(居)党组织为引领,构建四级党员战斗体系,累计组建566支党员战斗队、纠察队和志愿服务队,在“三港一站”(秀英港、新海港、粤海铁路南港、海口火车站)和3个医学观察点(兵工大酒店、华苑盛元酒店、醉海南大酒店)成立6个临时党组织,牢牢把党旗插在防控一线,累计发放宣传单4.6万余份、宣传折页9000份,通过广播宣传7000余次。其中长流镇、石山镇通过编发民谣、山歌等方式开展宣传教育,使防控信息深入人心、家喻户晓。强力实行“十个一律”(1. 全区所有城镇居民小区、农村村民居住生活区一律实行封闭式管理,由专人负责24小时值守,人员进出必须进行体温检测。2. 非本小区、本村人员而居住、工作在该区域的,进出一律实行“出入证”管理。临时到访人员谢绝入内,特殊情况确需出入的由管理人员做好登记备案。3. 小区、村居住人员一律不得集聚、聚会,不得串门会友。进出居住区域或在公共场所活动的应该佩戴口罩。4. 小区、村非涉及居民生活必需的公共场所一律关闭;农贸市场、超市、药店等场所合理安排营业时间;快递、外卖实行无接触配送。5. 小区、村一律定期进行消杀,电梯等人员流动性大的场所增加消杀频次。6. 居民出现发热、咳嗽等症状,一律及时向社区或村委会报告并及时就诊。社区及村委会要安排人员随访,有疑似情况的要向上级报告并按规定处置。7. 小区、村住户从海南省外返回居住或新来居住的,一律12小时内向社区报告,填写报告表格,并遵守新冠肺炎疫情防控规定。8. 在封闭管理期间,一律不得办理房屋出租或租赁手续。9. 对不主动申报、隐瞒申报、拒绝接受测温、不配合居家观察、擅自出租房屋等妨碍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人员,一律教育纠正,拒不改正或情节严重的,依法追究法律责任。10. 社区、村干部在防控工作中失职失察的,一律严肃追责问责)、“六个必须”(1. 必须自我防护。辖区内所有居民必须居家保护,除参加复工复产的人员外,每户每天只允许一人外出购买生活用品。所有人员不得串门、聚餐、聚会、聚集,在公共场所必须佩戴口罩,人与人保持2米以上距离。各小区、各村居、各单位必须对卫生间、食堂、电梯等公共设施和场所每天按规定进行消毒。2. 必须主动报告。辖区内所有人员如发现自己或他人有发热、咳嗽等症状,必须主动向所属小区物业、单位或村居报告,第一时间到指定的发热门诊就诊。瞒报、谎报的,必须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3. 必须排查登记。各小区、各村居、各单位必须实行封闭管理,主动排查内部住户和员工的健康状况;各值守门岗对进出人员进行体温监测排查,若发现有发热等症状人员必须如实登记并向所属村居报告。区内医疗机构、发热门诊、各药店发现发热、咳嗽人员的,必须进行信息登记,并向所属村居报告。4. 必须及时就医。所有发热、咳嗽等症状人员,必须到指定的医疗机构就诊,不得自行购买退烧、止咳等药物治疗;各门诊不得拖延,必须根据相关规定对发热人员进行治疗,每日就发热门诊治疗人数及信息向所在镇街报告。5. 必须隔离观察。各村居对辖区内的普通发热、咳嗽人员,必须按照“1234”工作法进行居家隔离观察,做好看护、测温、登记、服务等管控工作,连续7天无症状后,或经医疗机构诊治恢复健康的可解除居家隔离。6. 必须严格纠察。各小区、各村居、各单位都必须成立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纠察队,对违反自我防护、主动报告、排查登记、及时就医、隔离观察,人员聚集等行为进行严格纠察制止。纠察无效的报告镇街和相关职能部门依法处置)等措施,构筑起以基层党组织为引领的群防群治严密防线。在抗击新冠肺炎疫情的“火线”上,发展5名表现突出的工作人员为预备党员,提拔重用在防疫一线表现突出的干部12名,向上级推荐上报在防疫一线工作表现突出的先进集体3个、先进个人4名。二是强化先锋引领,当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主心骨”。广大医务人员、基层干部群众、公安民警、社区工作者等防控一线工作人员不惧风险、冲锋在前,织密辖区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排查网、宣传网、服务网,用实际行动向党组织“表白”,全区党员自愿捐款99.9万元用于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关心关爱一线防疫人员,组织开展“五心”专项行动,切实将党委和政府的温暖送到防疫一线工作人员的心坎上,全力推动形成万众一心抗击疫情的强大合力。自开展活动以来,共走访慰问防疫一线工作人员12670人次,发放慰问金约565万元;提供2081个工作岗位,帮助2000多名农村劳动力解决就业问题,累计帮扶贫困户销售蔬菜8万千克,农业种养殖恢复到新冠肺炎疫情前状态,为夺取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双胜利贡献秀英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