纪检监察综述
中共海口市秀英区纪律检查委员会(简称秀英区纪委,由中共海口市秀英区代表大会选举产生,每届任期与同级党的委员会相同)与海口市秀英区监察委员会(简称秀英区监委,由海口市秀英区人民代表大会产生)合署办公,实行一套工作机构、两个机关名称(简称秀英区纪监委),履行党的纪律检查和国家法律监察两项职责,接受海口市纪委监委和秀英区委双重领导。同时,秀英区监委对秀英区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负责,并接受其监督。秀英区纪委监委下设派驻区委办公室纪检监察组、派驻区政府办公室纪检监察组、派驻区教育局纪检监察组、派驻区住建局纪检监察组等4个正科级纪检监察组;下辖秀英机关信息中心1个副科级公益一类事业单位。2020年,秀英区纪监委在海口市纪委监委和秀英区委的坚强领导下,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省、市纪委全会精神,自觉把纪检监察工作融入海南自由贸易港建设工作全过程,不断强化“四个意识”(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看齐意识),坚定“四个自信”(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自信、理论自信、制度自信、文化自信),做到“两个维护”(维护习近平总书记党中央的核心、全党的核心地位,维护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忠诚履职、干净担当,为营造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和良好的营商环境提供坚强的党纪法律保障。年内,区纪监委机关被评为海口市打赢脱贫攻坚战先进集体,8位同志分别获区委授予“三等功”和“嘉奖”,宣教室负责同志在全市四个区纪委监委中唯一荣获中央纪委“2020年度新闻传播中心优秀通讯员”称号,先后有11名纪检监察干部得到区委提拔、重用或晋升职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