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助力扫黑除恶攻坚战】2020年,秀英区法院认真贯彻落实两高两部四个意见(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司法部《关于办理黑恶势力犯罪案件若干问题的指导意见》《关于办理黑恶势力刑事案件中财产处置若干问题的意见》《关于办理利用信息网络实施黑恶势力犯罪刑事案件若干问题的意见》《关于跨省异地执行刑罚的黑恶势力罪犯坦白检举构成自首立功若干问题的意见》)和海南省高院工作部署,以“案件清零”“黑财清底”为工作重点,受理涉恶(恶:即恶势力,指以暴力、威胁、滋扰等手段,在一定区域内或行业内多次实施违法犯罪活动,严重扰乱经济、社会生活秩序,造成恶劣影响的犯罪组织)。同时具备以下4个特征:一是具有一定的组织形式,人数较多(3人以上),有相对明确的组织者或首要分子,骨干成员基本固定。二是在一定区域或行业内,多次(5起以上)以暴力、威胁、滋扰等手段,有组织地实施敲诈勒索、强迫交易、聚众斗殴、寻衅滋事、故意伤害、组织容留妇女卖淫等违法犯罪活动,具有一定的公开性和暴力性。三是严重扰乱一定区域或行业的经济、社会生活秩序,造成恶劣的社会影响。四是一般无合法经济来源,经济实力较弱,没有大的经济实体,保护伞和关系网不明确,或层次较低〕案件7件37人,成功审理卢传志等8人涉恶势力犯罪案件。涉恶案件全部清零,涉黑案件全部清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