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傅瑜、柴东平高空坠物致人死亡案】这是海口市第一例高空坠物致人死亡案例。2019年8月21日下午5时40分左右,原告陈荟萃背着符颖在海口市秀英区白水塘路与海榆中线交汇处的万达俊豪仕家小区8栋2单元附近的地面行走,该栋1502房突然掉落的整扇窗户(包含铝合金、玻璃)砸中符颖,导致其不省人事,符颖被送至医院抢救,但最终被宣告抢救无效死亡。秀英法院经审理作出以下判决:一、被告傅瑜、柴东平于本判决发生法律效力之日起十日内向原告陈荟萃赔偿502522.6元;二、被告深圳万象美物业管理有限公司海南海口分公司于本判决发生法律效力之日起十日内向原告陈荟萃赔偿236795.4元;三、被告深圳市万象美物业管理有限公司对被告深圳市万象美物业管理有限公司海南海口分公司的上述债务承担补充清偿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