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户一宅”认定工作】2020年,秀英资规局积极推进农村村民住宅用地管理认定工作。(1)认定秀英区“一户一宅”(对农村村民拥有宅基地处数的规定,具体法条为《土地管理法》第六十二条第一款:“农村村民一户只能拥有一处宅基地,其宅基地的面积不得超过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标准。海南省规定农村村民一户只能拥有一处划拨宅基地,每户用地面积不得超过175平方米)海南省图斑任务01、02期61宗,认定海口市14批图斑112宗、16批图斑168宗。(2)对于不符合的档案进行分类处理,部分已认定图斑档案整理后移交属地镇政府存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