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境管理机构改革推进】根据2020年12月2日《中共海口市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关于生态环境监测监察执法垂直管理制度改革机构编制调整和人员转隶的通知》(海编〔2020〕45号)精神,各区政府不再设置生态环境局;市生态环境局下设秀英、龙华、琼山、美兰分局,为其正科级派出机构。原海口市秀英区生态环境保护局机构改革调整为海口市生态环境局秀英分局(简称秀英环境局,于2020年12月18日揭牌),主要履行秀英区行政区域内的环境监管职能,负责环境管理、污染控制、生态保护、环保宣传、企业排污治理等工作。
2020 年12 月18 日上午10 时,海口市生态环境局秀英分局揭牌。图为全局干部职工参加揭牌仪式(秀英区政府办公室 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