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山镇推进社会治理】2020年,石山镇坚持把“法治建设”“平安建设”与社会发展同谋划、同部署、同落实,创新推进基层社会治理。(1)坚持每月对矛盾纠纷进行分析研判,成功调处各类矛盾纠纷248件。(2)开展扫黑除恶〔黑:指黑势力,即“黑社会性质的组织”。通常具备以下4个特征:1. 形成较稳定的犯罪组织,人数较多,有明确的组织者、领导者,骨干成员基本固定;2. 有组织地通过违法犯罪活动或者其他手段获取经济利益,具有一定的经济实力,以支持该组织的活动(以“黑”护商,以“商”养黑);3. 以暴力、威胁或者其他手段,有组织地进行违法犯罪活动,为非作恶,欺压、残害群众;4. 通过实施违法犯罪活动,或者利用国家工作人员的庇护或者纵容(保护伞),称霸一方,在一定区域内或者行业内(行霸、村霸、区霸),形成非法控制或者重大恶劣影响,严重破坏经济社会发展秩序以及百姓生活。恶:即恶势力,指以暴力、威胁、滋扰等手段,在一定区域内或行业内多次实施违法犯罪活动,严重扰乱经济、社会生活秩序,造成恶劣影响的犯罪组织。同时具备以下4个特征:一是具有一定的组织形式,人数较多(3人以上),有相对明确的组织者或首要分子,骨干成员基本固定。二是在一定区域或行业内,多次(5起以上)以暴力、威胁、滋扰等手段,有组织地实施敲诈勒索、强迫交易、聚众斗殴、寻衅滋事、故意伤害、组织容留妇女卖淫等违法犯罪活动,具有一定的公开性和暴力性。三是严重扰乱一定区域或行业的经济、社会生活秩序,造成恶劣的社会影响。四是一般无合法经济来源,经济实力较弱,没有大的经济实体,保护伞和关系网不明确,或层次较低。扫黑除恶:既要查办黑恶势力犯罪,又要追查黑恶势力背后的保护伞,还要倒查党委政府的主体责任和部门的监督管理责任〕专项行动,完成中央督导组举报线索19条、省市区级13条线索核查上报工作。(3)严查发生在农村的“黄、赌、毒、抢”等违法犯罪行为,联合派出所开展打击各类违法犯罪行为。全面推进新一轮禁毒三年大会战,以“毒品大堵截”“断梢行动”等专项行动为总抓手,深入推进“八严工程”(严打、严整、严堵、严收、严管、严教、严奖、严责),抓获毒品违法犯罪嫌疑人7人;强制隔离戒毒3人。全年,全镇无新增吸毒人员。(4)开展宪法、禁毒法、扫黑除恶、反邪教、安全生产等法律法规学习活动,全年,共悬挂各类横幅500多幅、发放宣传资料5万多份,累计受众10万人次。(5)镇综合行政执法中队全面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深入贯彻落实市、区关于依法治市的部署。健全落实镇村法律顾问制度,重大决策先由法律顾问提供合法合规审查。(6)扎实开展平安乡镇创建工作,成立以镇委书记为组长的平安建设领导小组,定期召开会议研究解决存在的重大矛盾纠纷,排查调处矛盾纠纷85件,调处成功81件,调处成功率95.29%。全年,没有发生进京到省到市的越级上访事件或群体性事件,也没有发生涉邪教等政治安全事件和重大公共安全事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