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名:
一级目:财政税务
二级目:财政
2018年,海口市拨付资金20.9亿元,用于加快坡博坡巷、下洋瓦灶等棚改项目建设;拨付2.1亿元,用于新琼片区、红城湖片区等棚改项目的周边路网等配套基础设施建设;拨付5690万元,用于住房租赁补贴、永和花园回购217套限价房转公租房室内装修工程项目,及永秀花园北二区廉租房项目;拨付6490万元,改造农村危房1180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