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兴镇生态环境建设持续推进】2020年,永兴镇加强生态环境建设,处理环境举报件10件。(1)全面落实河、湖、林长制,积极开展内河、湖巡查和砂场整治,全面开展巡查136次,清运堆砂点8家。植树造林复绿约150亩,扑灭森林火灾6起,制止占林硬化路面、盗采火山石和在林地上违法建筑房子等违法行为14宗,制止欲占林破坏违法行为10余宗,林业生态资源得到有效保障。(2)保持打击“两违”高压态势,与9个村(社区)签订违法用地、违法建筑零新增防控责任书。全年,全镇拆除违章建筑60宗面积11198.06平方米。通过拆违、控违、“一户一宅”(是对农村村民拥有宅基地处数的规定,具体法条为《土地管理法》第六十二条第一款:“农村村民一户只能拥有一处宅基地,其宅基地的面积不得超过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标准。”海南省规定农村村民一户只能拥有一处划拨宅基地,每户用地面积不得超过175平方米)审核认定等,保障农村建房刚性需求,深入打击各类违法建筑和违法用地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