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神文明建设】2020年,市委宣传部研究制定创建文明城市三个测评体系操作手册和《东方市创建省级文明城市实地考察模拟测评与资料指导方案》,常态化组织开展“爱国、爱海南、爱家乡、爱家庭”卫生健康大行动,“文明海南·从我做起”全民大行动,“厉行节约、反对浪费”等社会文明大行动。年内,东方市获评为“第十一届全国双拥模范城”和“第二届海南省文明城市”称号;市人民检察院和市财政局获评为“第六届全国文明单位”、八所镇福耀村和东河镇南浪村获评为“第六届全国文明村镇”、八所镇上红兴村等4个村获评为第六届海南省文明村镇、东方市消防救援支队等2个单位获评为第六届海南省文明单位、丁志芳等4户家庭获评为第三届海南省文明家庭、东方铁路中学等4所学校获评为第二届海南省文明校园。(钟振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