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扫黑除恶】2020年,东方市打掉涉黑涉恶犯罪组织4个,破获团伙案件35起,抓获团伙成员62人,查封、扣押、冻结涉案资产7800万余元,执行到位的总金额309.26万元,到位金额中罚金209.98万元,追缴没收违法所得95.48万元,退赔1.38万元,上缴国库306.85万元。8月15日,打掉以王某忠、黄某为首的黑社会性质组织,破获全省首例“渔霸”案件,共抓获犯罪嫌疑人39人,批捕32人,刑拘2人,取保候审5人。
查处出租车、非法营运车辆等违法行为347起,查办非法采砂案件290起,侦破涉砂刑事案件16起;侦破电信诈骗案件503起,电信诈骗日均发案量从2017年的4.5起降至0.3起以下;侦破电信网络诈骗案件75起,打掉犯罪团伙14个,摧毁电信网络诈骗窝点22个,抓获犯罪嫌疑人128名,收缴手机190部、电脑166台,追缴涉案赃款65万余元,全市游戏币诈骗案件由2017年的日均发案率4~5起下降至日均发案率0.15起。
深挖“保护伞”、执纪问责党员干部56件67人,给予党纪政务处分45人,诫勉谈话7人,移送司法机关7人。立案16件17人,给予党纪政务处分21人,诫勉谈话1人,移送司法机关3人。
建立“打”“建”长效常治机制,制发《开展重点行业、重点领域十大突出问题集中整治行动方案》《行业漏洞监管工作制度》《行业乱象整治工作制度》等相关工作制度共计54项,发出“三书一函”(监察建议书、司法建议书、检察建议书、公安提示函)45份跟踪问效,实现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的有效衔接,提升行业治理能力和管理水平,推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法治化、规范化和专业化。
全市扫黑除恶专项斗争(2018—2020年),累计打掉涉黑涉恶犯罪组织17个,其中黑社会性质组织1个、涉恶集团6个、涉恶团伙10个,破获团伙案件133起,抓获团伙成员251人。侦办涉黑涉恶9类案件88起,抓获犯罪嫌疑人450名,查封冻结扣押涉案资产1.18亿余元,立案处理涉黑涉恶腐败和“保护伞”32人,配合整顿软弱涣散村(社区)党组织67个。(赵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