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融监管】2020年,中国人民银行东方市支行加大金融监管力度,维护辖区金融稳定。加强金融业重大事项报告工作的管理,做好对金融机构重大事项报告制度的执行与落实,规范和完善重大事项报告工作的相关制度,充分发挥重大事项报告制度在金融风险监测评估和维护金融稳定中的作用。加大风险监测力度,强化金融风险日常监测工作,落实和执行地方法人金融机构风险监测定期报告制度,按月监测地方法人金融机构风险状况,进一步提升监测报告的质量和有效性。加强对地方法人金融机构资产质量变化情况、经营情况和流动性风险状况的监测,全年发出4次风险提示函。贯彻落实存款保险工作,督促地方法人金融机构按时做好存款保险缴费工作和存款保险标识工作。
继续加强对辖区银行业金融机构的管理与考核,结合现场巡查、专项评估、报表资料报送、配合人行工作等情况,对金融机构建立差错扣分登记台账,按季度召开金融联席会议对各项考核指标进行打分并通报存在问题,进一步加强“两综合、两管理”(综合执法检查、综合评价;开业管理、营业管理),促进金融机构依法合规经营。
不断提高反洗钱监管水平,对全市23家金融机构开展分类评级,指导金融机构做好运行机制建设、客户身份识别、宣传培训、内部审计等反洗钱合规工作。参照市政府复工复产的要求,要求金融机构合理恢复疫情前客户身份识别和资料保存的反洗钱管理措施。抓好重点可疑交易线索报送,指导农信联社向经侦部门移交涉税诈骗的可疑线索,并做好线索跟踪和接续报告工作。(蔡一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