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态及海洋环境管理】2020年,东方市生态环境局抓好“湾长制”工作落实。开展东方市海洋生态环境本底调查,调查东方市近岸海域的海洋环境、生态、渔业资源等,初步成果尚未完成;利用湾长制工作平台,借助无人机现场调查,协调四更镇反映湾长制工作相关问题2宗;去函相关单位抓好海水黑化、海洋林垃圾等问题整治,联动各方力量共抓共管;在11所学校和5个沿海镇开展宣传。严把海洋工程环评关,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海洋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等要求抓好海洋工程准入,审批海洋工程环评2宗。开展“绿盾2020”工作,根据省生态环境厅要求,组织市资规局、市执法局,会同东方市辖区内3个自然保护区,对保护区现状开展调研。(符书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