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名:
一级目:经济监督管理
二级目:国有资产监管
海口市国资委自2014年起就启动市属国有企业分类工作,并于当年7月完成分类意见的制定。之后,根据2015年8月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的《关于深化国有企业改革的指导意见》和国务院国资委、财政部、发改委联合印发的《关于国有企业功能界定与分类的指导意见》,市国资委经多次修改完善,并在征求相关部门、各企业意见后形成《市属重点国有企业功能界定与分类实施方案》。经报请市政府同意,2018年12月4日,印发《关于市属企业功能界定与分类的实施方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