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共文化体制机制】 2020年,永州市落实《公共文化服务保障法》《公共图书馆法》等相关法律要求,在全国地级市中率先出台行政规范性文件《永州市公共文化服务保障暂行办法》《永州市全民阅读促进办法》。率先出台《关于在新建小区中规划建设小区公共图书馆和文体活动室的指导意见》,明确新建小区内配建公共图书馆,建筑面积不低于40平方米;配建室内文体活动室,建筑面积按人均不低于0.1平方米设置(最少不低于100平方米)。全市规划审批新建小区配建图书馆和文体活动室96个,小区图书馆面积4320平方米,小区文体室达到2.4万平方米。此做法被湖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共文化服务保障法》办法吸纳,在全省推广。出台《永州市鼓励和引导社会力量参与公共文化服务实施办法》等相关政策,鼓励和引导社会力量参与公共文化建设,建成一批民间投资文化场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