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名:
一级目:政治建设PoliticalConstruction
二级目:永州市人民代表大会
三级目:立 法 工 作
【制定《永州市饮用水水源地保护规定》】 2020年10月30日,永州市第五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永州市饮用水水源地保护规定》(以下简称《规定》)。11月27日,经湖南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一次会议批准。12月25日,永州市第五届人大常委会发布公告公布《规定》全文,明确《规定》自2021年3月22日起施行。《规定》包括15条,对饮用水水源地规划与保护、饮用水水源保护区的划定、防护设施设立、保护区域内禁止行为、环境综合整治、法律责任等方面作出具体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