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然灾害生活救助】 2020年,永州市“5·20”“6·7”洪涝和“7·11”干旱等自然灾害后,市应急管理局派出工作组,先后赶赴江华瑶族自治县、江永县、新田县等重灾县区开展查灾、核灾和指导抗灾救灾工作,制定《受灾群众生活救助和因灾倒损农房恢复重建实施方案》,加强对重点县区的工作督导和调度,争取湖南省应急管理厅、湖南省财政厅下拨自然灾害生活救助资金3392.5万元、冬春救助资金2500万元;向各县区下拨冬春救灾物资棉被2955床、棉大衣1730件、救灾帐篷59顶、大米3.11吨;全市倒房重建户139户开工率100%、竣工率100%,损房维修户235户,修复率1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