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野生动物禁食退养】 2020年,永州市下发《关于加强野生动物监管的意见》,细化规定22条,出台“九个一律”( 一律封控所有陆生野生动物人工繁育场所、一律停止办理陆生野生动物相关证件、一律取缔无证或未达到防疫要求的人工繁育场所、一律禁止陆生野生动物贩运活动、一律关闭陆生野生动物市场交易场所、一律禁止加工、出售、食用陆生野生动物及其制品、一律禁止陆生野生动物展演活动、一律打击破坏陆生野生动物资源的违法犯罪活动、一律严肃处理林业部门不作为、乱作为行为)管控措施,按照省政府要求,抓好野生动物退养补偿和转产转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