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政改革】 2020年,永州市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及其实施条例,改革“基数+指数”的预算编制方式,实行“零基预算”和“零余额管理”,分类划档安排部门单位运转经费。全面推进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绩效目标管理范围扩至“四本预算”(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社会保险基金预算),绩效评价结果与预算安排紧密结合,将残疾人就业与扶贫专项等5个专项资金作为试点项目,绩效目标与财政预算同步报人大审核。率先在全省开展政府采购电子卖场建设,实现市本级和县区全覆盖,全年全市交易额2.86亿元,入驻电子卖场供应商2659家。完成国库集中支付电子化改革,市本级180家预算单位全部实现电子化支付,实现支付环节无纸化。8月1日,永州市中心城区财政体制运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