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政监督管理】 2020年,永州市创新财政监督检查方式,加大监督检查和处罚力度,重点对市本级市政设施维修资金、教育费附加资金等项目进行监督检查。制定出台“互联网+监督”民生资金公开指导目录,以公开促进监督,以监督促进规范,加强民生资金项目监管。坚持管理与服务并重,在项目变更、造价控制、评审时效、中介监管等方面出台一系列规章制度。开展市直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集中统一核查清理,对市直行政事业单位办公用房用地、经营性房产和地产、办公设施设备等进行分类处置,为经营性国有资产集中统一监管和行政事业国有资产管理改革奠定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