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园安全管理】 2020年,永州市将学校安全工作纳入年度平安建设、绩效考核。开展立体式法治安全宣传教育,制作法治安全宣传专栏2000余个,开展应急演练500余场次。组织2万名教师深入社区、村组宣讲法治安全知识1.5万人次。市教育局会同司法、公安、检察、法院等部门为中小学校选配法治副校长,全市中小学校法治副校长实现全覆盖。印发《永州市关于开展预防未成年人违法犯罪工作“四项行动”实施方案》,将法治安全知识列入中考和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内容。将青少年法治教育纳入全市平安建设考评和教育系统年度工作考核内容,对法治副校长及其派出单位履职情况进行考核。制定下发《永州市教育局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工作方案》。学校安保经费全额纳入财政预算,全市所有学校按标准配齐专职保安,为学校按标准配齐防暴器材八大件(套)、防冲撞装置、一键式报警器、视频监控系统等安保设施。学校实行封闭式管理,严格落实中小学周边“高峰勤务”“护学岗”机制,每天上下学高峰时段组织公安民警、交警、学校保安、学校行政人员、教师和家长志愿者,在学校门口及周边重要路段值班巡查,确保重点地段、重点时段校园及周边治安状况始终处于在控状态。市教育局会同公安、文化、交警、城管等部门开展“护花护苗”“护校安园”等专项整治行动,排查化解矛盾纠纷300余起,排查管控校园及周边社会闲散人员 55人,检查校车2387台,发现校车违规违法行为152起,吊销校车驾驶资格2人。全年全市未发生一起校园安全责任事故。学生防溺水工作成效显著,实行乡镇街道村组联防联控,落实乡镇(街道)干部对辖区内重点水域开展分片包干巡逻制度和“万师访万家”的学生防溺水活动,全市学生溺水事件较2019年下降18.2%。5所中小学被评为市级“平安学校”示范单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