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构编制管控】 2020年,蓝山县贯彻落实《中国共产党机构编制工作条例》,坚持机构编制审批制度,执行机构编制管理审批权限和程序,守住机构编制底线,按照中央及省、市规定,加强对机构编制管控,结合党政机构改革完成县、乡事业单位消化超编任务,实现事业编制有余编。截至2020年年末,未突破2012年事业编制数总量。加强机构编制核查工作,通过实地核查、系统核查等方式对全县496个单位进行核查,纠正机构编制违规行为,严肃机构编制纪律。是年,县委编办收到各单位机构编制申请事项40多件,召开编委会4次,办结35件。推进机构编制管理信息化建设,规范机构编制实名制系统操作程序,全县人员出编、入编、划转等业务工作全部实现网上办理。全年办理人员入编、出编、修改完善机构及人员信息2万多件/人次,录入机构编制文件213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