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建设项目审批改革】 2020年,蓝山县实行相对集中行政许可权改革试点,工程建设项目审批改革前涉及19个职能部门50项事项,25项投资建设项目划转至行政审批服务局,涉及部门减少为7个,其中项目审批的立项用地规划许可、工程建设许可、施工许可、竣工验收四个主要阶段的相关审批事项全部为集中划转事项,原由7个职能部门逐步审批事项现可在行政审批服务局1个股室完成。制定出台《关于蓝山县工程建设项目审批提速的十条措施》《蓝山县区域评估实施办法》《蓝山县现场联合查勘办法》《施工图审查实施办法》等制度文件。依托湖南省工程建设项目审批管理系统(简称“审批系统”),通过统一赋码、在线办理等,实现4个阶段40余个审批及服务事项并联审批、“一网办结”。推广工改系统线上申报审批工作模式,出台《蓝山县政府服务工程建设项目帮您办管理办法》,在政务服务办事大厅设立工程建设项目帮代办窗口。截至2020年年末,工程建设项目帮代办完成项目代办30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