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扶贫资金项目管理使用】 2020年,蓝山县获得专项扶贫资金5495.65万元。其中:中央资金1393万元、省级资金2251.64万元、市级资金90万元、县本级财政1761.01万元,县级配套金额超省财政规定配套比例13.5%。资金安排重点向贫困村、贫困人口倾斜,巩固脱贫成效,安排的项目全部从脱贫攻坚项目库中选取,共安排项目323个,其中基础设施建设项目193个,安排资金3105.73万元,产业发展项目125个,安排资金1939.84万元,雨露计划及创业致富带头人培训项目4个,安排资金296万元,就业扶贫项目1个,安排资金154.08万元。县财政专门安排小额信贷风险资金2000万元。按照《 蓝山县财政专项扶贫资金管理办法》,建立县、乡、村三级扶贫惠农资金公示制度,依托蓝山政府网建立惠民公示扶贫专栏,及时公开公示扶贫政策、项目和资金有关信息,加大资金监管力度,确保扶贫资金到村到户。县扶贫办、县财政局会同行业部门及第三方机构对全县扶贫项目资金使用管理、项目实施进度开展两轮专项监督检查,确保项目资金管理问题清零,通过2020年全省扶贫项目资金第三方核查。组建蓝山县扶贫资产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坚持“县级主导、部门主抓、镇村主责、群众主体”,制定出台《蓝山县扶贫资产管理工作方案(试行)》,明确行业部门、农投公司、镇村两级、扶贫企业、受益群众的运维责任,做到专人专岗,专职专责,构建“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责任体系。截至2020年年末,扶贫资产累计完成确权登记747个,其中经营性资产175个2622.66万元、公益性资产470个5660.87万元、到户类扶贫资产102个164.7万元。全县没有出现违反财政专项扶贫资金使用管理规定的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