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疫情防控犯罪打击】 2020年,蓝山县人民检察院在疫情防控期间,审查逮捕案件17件22人,受理公安移送审查起诉30件45人,起诉12件25人,提前介入1起利用疫情诈骗案,依法从严从重打击疫情期间各类犯罪,维护社会秩序安全稳定和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召开联动会议,联合县林业局等部门部署野生动物保护源头防控,落实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发布的《关于全面禁止非法野生动物交易、革除滥食野生动物陋习、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健康安全的决定》,督促行政执法部门积极履职,共同打击猎捕、交易、运输、食用野生动物等违法行为。做好疫情防控工作中的检察宣传和舆论引导工作,利用“两微一端”平台发布《关于严厉打击妨害疫情防控犯罪行为的通告》,对防疫期间可能出现的犯罪形成震慑。助力企业复工复产,开展法律进企业服务,向企业宣传疫情期间相关法律知识,助推企业依法防控、源头防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