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检察队伍建设】 2020年,蓝山县人民检察院完成“3+2”机构改革,内设机构统一整合设置为3个业务部门(第一、第二、第三检察部)和2个综合部门(办公室、政治部)。补充遴选1名员额检察官,增加1名员额指标,实现机构整合、人员融合。检察环节办案时限同比减少1天以上,落实员额检察官“捕诉一体”基础上“谁办案谁负责”的检察权运行新机制。强化干警教育培训、岗位练兵,刑检部门开展业务轮训7次、邀请专家授课3次,组织干警到湖南大学、国家检察官学院进行学习40余人次。接受永州市院第二轮系统内巡察,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推进问题整改。举办“七一”晚会、组建“青年党员法治宣讲团”、创新“党小组+”,推动党的建设与队伍建设、业务建设融合。在县级媒体、平台上发稿50余篇,市级以上媒体发稿40余篇,在蓝山电视台播放视频6条。通过“两微一端”及门户网站发布检察资讯、工作动态300余条。